區域法院案件編號【DCCJ 6400/2019】

 

主審法官:  區域法院法官陳錦泉內庭聆訊

出席人士:  KCL & PARTNERS代表原告人

 

聆訊日期: 2020年11月10日

 

此案件由KCL & PARTNERS的法律團隊[律師、張律師及鄧先生]成功地代表原告人把被告人上訴案件由區域法院轉為小額錢債審裁處並被法官駁回

 

一單滲漏水案件,被告人認為不應在區域法院處理索償少於$75,000以下賠償,並向法院提出上訴要求轉為小額錢債審裁處處理。

 

由於該案件不是一單索償案件同時向區域法院申請禁制令,法官亦沒有再聽取代表原告人的張律師口頭陳詞(原因是本所事前已提供了充理據及有關案例給法官參考,法官向被告人指出只有在區域法院或以上的法庭才有發出禁制令的權力,最終被法官駁回被告人的上訴並命令被告人需繳付本上訴的訟費

 

詳細判決書內容,可瀏覽以下連絡: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131856&currpag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