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公會會刊-2020年1月(資料來源)
【侵權】
適時提醒:處理工傷相關的意外索償案件時需要注意的一些程序事項
相信很多處理人身傷亡索償案件的法律從業者都會同意,這類案件不少都有較大機會庭外和解而無需到達審判階段。然而,即便如此,我們都需要提醒自己處理這些意外索償案件時,依然需要在案件初步階段便充分及花時間準備,並以案件將來在法庭審訊接受試煉的準則來研判。
高等法院在最近一宗案例HCPI 523/2016便探析了一些可能頗為常見的程序事項,法律從業者不得不察。
.
案件的事實背景
簡而言之,原告人為一位女士,受聘於被告人經營的超級市場。她在意外事發時,與另外一位工友一起將一個盛載貨品的膠箱,從卡板上搬到手推車上的一隻空箱子,因而弄傷了她的背部。
在僱員補償個案案件在雙方同意下取得判決後,原告人在本案起訴被告人,控以疏忽與/或違反法定責任與/或違反僱傭合約。
就本文而言,案件的結果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法庭指出了一些訴訟雙方應該更好地處理的程序事項,而這些事項可能在這類案件正正是頗為常見的:
.
事項 1. 意外調查報告被遮蓋了
事項 2. 意外調查報告被內的照片印刷模糊
事項 3. 重要證人未被傳召
事項 4. 醫療證明書(病假紙)上前 後矛盾的差異
本問要點
本案對所有從事工傷及人身傷亡訴訟從業者帶來一個適時的提醒,其中尤其是:
• 在案件早期階段需要審核文件證據的質素並盡早跟進
• 尤其在責任受爭議的案件中,需要找出案件的關鍵證人並向他們取證
• 就證據的前後矛盾差異,需要特別 謹慎處理及考慮是否需要採取合適的行動
歡迎致電本所代表鄧先生咨詢,以助進一步了解閣下的詳情及講解有關法律程序。